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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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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21 09:42:47 打印 字号: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

(二)单位构成

本院内设职能部门18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另有五个派出法庭分别位于云门街道、太和镇、鼓楼镇、三汇镇、龙市镇。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29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99.0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80.98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6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299.0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273.82万元,教育支出1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80.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19.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61.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99.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9.01万元,比2019年增加98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51万元,比2019年增加319.4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38.5万元,比2019年增加661.5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经费及政务信息化、数字审判法庭维护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案件审判和执行、诉调对接、案件信息化管理等重点工作。

本院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4.5万元,比2019年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5万元,比2019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控制接待用餐人数及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64.64万元,比上年增加6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等购买服务经费上涨导致运行经费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3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本院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李汶芹   电话:023-64291327

 

 

 

来源:合川法院
责任编辑:合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