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职能部门21个,包括政治处(党办)、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立案庭、刑庭、少审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和五个派出法庭。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8.03万元,比2018年增加55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1.03万元,比2018年减少1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及调离人员,导致人员支出下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7万元,比2018年增加56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务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案件信息化管理、案件审判和执行等重点工作。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与2018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49万元,比2018年减少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控制接待用餐人数及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比2018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辆集中维修保养较多,更换配件支出较大,2019年预计公务用车维修支出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02.27万元,比上年减少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公用经费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3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汶芹 联系方式:023-6429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