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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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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合川法院  发布时间:2018-03-06 14:08:21 打印 字号: | |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内设职能部门21个,其中:人民法庭5个。主要行使国家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或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67.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7.22万元,比2017年减少32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5.83万元,比2017年减少27.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由原部门预算安排调整为社保基金发放、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绩效考核奖金预算由预估数调整为市人社局核定数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11.39万元,比2017年减少299.5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部分项目支出编入了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等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9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2017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车辆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比 2017年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已达报废年限及报废里程数,需重新购置新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53.12万元,比上年增加338.31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5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1.3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汶芹  联系电话:023-64291327



 

 
责任编辑:合川法院